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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李银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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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6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银参加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国信带队检查。副市长宋平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永昌县正安蔬菜批发市场、甘肃兴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生产基地、永昌县焦家庄镇检测中心、金昌市居佳供港蔬菜基地、金昌市牛羊肉定点屠宰场、金昌市宜家超市、金川区天然农产品公司等处,围绕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兽药控制情况及农(兽)药残留检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农产品市场经营环节监管情况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李银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要深入推进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管控,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安全整体水平。要加大农产品安全宣传力度,使生产者、消费者、市场供应者形成共识。各职能部门要理清责任,明确职责,靠实食品安全责任,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完善相应的协调和衔接机制。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引导企业做好农业固废、尾菜、废旧农膜等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市政府要以问题为导向,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下大力气,办好实事,真正把“菜篮子工程”做成放心工程、安全工程。

座谈会上,宋平作了表态发言。市农牧局负责人汇报了全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情况,市食药监局负责人作了相关汇报;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补充汇报。

信息来源: 金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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