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全面加强地方史志工作
|
||||
|
||||
近日,中共永昌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2018年完成党史工作办公室与地方志办公室合署办公,设立永昌县史志办公室。全县史志工作由县委分管领导牵头抓总。 意见要求:要深刻认识地方史志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进一步增强抓好史志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把史志工作摆在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史志工作业务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充分发挥县委史志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史志工作水平。 同时要增加史志部门人员编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县委组织部门要加大史志部门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任用力度,吸纳学有专长、志在修史的干部进入史志队伍,强化老中青人才梯度建设,创新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史志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把史志科研工作实绩与业绩评定、职务(职称)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进一步激发史志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