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文繁体手机WAP无障碍浏览返回主站?
? 首页 我市动态 创卫知识 政策法规 健康城市 城市风貌 通知公告
首页
>> 专题专栏 >> 国家卫生城市专栏 >> 通知公告
金昌市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查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监督检查科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

金川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金昌军分区,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以下简称《标准》)和《金昌市2018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办字〔2018〕40号),现将2018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查安排如下:

一、督查目标

依据《标准》,组织开展《金昌市2018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督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国家复审,并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二、督查对象

金川区,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以及《金昌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中所涉及的其他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三、督查内容

依据《标准》中8大项、40条标准指标,按照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分区域、有重点的进行督查(见附件)。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准备和宣传工作。主要督查复审资料的收集、归档、汇总以及国家卫生城市材料复审申报、专项汇报材料的撰写;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情况;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和行业及市民宣传教育,机场、车站、城市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设立“国家卫生城市--金昌欢迎您”大型标识宣传牌情况;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各类台账资料建档情况等。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主要督查城区中小学、医院、社区及其他相关行业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新闻媒体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是否具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等。

(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要督查环卫设施日常管理使用、维护;道路设施维护管理;“六乱”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拉乱挂、乱贴乱写乱画、乱扔乱吐);城区公厕建设、维护、卫生管理;各类集贸市场改造、卫生管理;河道治理、卫生管理;污水处理、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城区绿化;建筑工地管理;交通秩序维护;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社区卫生管理等。

(四)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主要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落实情况;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情况;“六小”场所(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等。

(五)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主要督查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指标达标情况;流动食品摊贩管理;餐饮业及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牲畜屠宰管理;饮用水安全监测及相关管理工作等。

(六)环境保护。主要督查环境保护项目中各项指标达标情况;空气、水、声环境指标监测工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等。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主要督查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各级党委、政府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情况;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八)病媒生物防制。主要督查各相关单位《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及治理情况;重点单位“三防”设施建设管理;市场、餐饮业、副食品店、医院、窗口单位、工地、粮库、牲畜场、屠宰场、垃圾站、公园绿地、河流湖泊、单位企业、住宅小区等场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情况等。

(九)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主要督查各级爱卫办开设群众投诉热线、受理群众投诉和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情况;统计部门和各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对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情况;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标情况等。

(十)其他相关工作。

四、督查方法

市创卫指挥部督查组负责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复审工作落实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和方法:

(一)多种方式结合。巡查、抽查、暗访等方式相结合,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问卷调查等形式;

(二)加强社会督查。相关部门、单位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新闻媒体开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专栏,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及时报道复审工作成效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三)突出各部门督查。金川区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复审工作责任分工,对本区域和本部门下属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督查组签发《督查整改联系单》,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由指挥部签发《督办函》,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接到《督查整改联系单》或《督办函》后3个工作日内,相关责任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并报指挥部备案。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随时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

(五)通报督查结果。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召开会议,下发督查通报。

五、督查安排

(一)督查工作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材料申报阶段(4月底前)。重点督查国家城市复审材料申报、专项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内容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复审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复审工作展开顺利,并在省级复审工作展开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二阶段:省级复审阶段(5月-6月)。重点督查《标准》明确各项指标达标情况,针对省级复审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在全国爱卫办展开复审前问题整改完毕,各项指标达标。

第三阶段:国家复审阶段(7月-复审结束)。重点督查复审工作的全面达标情况,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督查工作形式

1.定期督查。实行月督查制度,指挥部督查组每月组织一次督查活动,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及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联合督查。由市创建指挥部督查组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适时协调市创卫指挥部领导参加,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重点督查。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8〕63号)要求,定期开展活动,通报督查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市创卫指挥部和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4.日常督查。针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由市爱卫办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六、责任追究

督查结果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建议优先纳入评优评先范围。对经多次督查,依然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复审工作大局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附件:金昌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查表

金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中共金昌市委??bet365娱乐场????承办: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bet365娱乐场办公室
设计维护:bet365娱乐场信息化办公室????技术支持:甘肃创信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陇ICP备05000176????网站总访问量:
(浏览本网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