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昌市委
bet365娱乐场 关于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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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3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通知》(甘发〔2017〕35号)精神,全面统筹推进我市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祁连山生态保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11月,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刻阐明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重要性,对树立正确的国家公园理念,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为我市全面建立健全祁连山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保护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提供了政策遵循。做好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建立祁连山整体性保护长效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生态功能,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永昌县委、县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坚持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生态功能区定位,以创新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全面落实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切实加强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构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行区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域、生态系统修复样板区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动形成生态保护管理新体制 按照《试点方案》和《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配合省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和协调推进组,优化整合园区内现有各类保护地管理机构,整合管理资源,推动建立生态保护管理新体制。 1.优化整合管理机构。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整合国家公园资源环境执法力量,根据授权由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实行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按照职责清晰、权责一致、衔接紧密、协调统一的原则,合理界定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由省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片区管理机构履行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依法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将园区内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的政府有关部门机构职责和人员部分划转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园区内从事公益性管护的国有林场划转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各类保护地管理职能并入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履行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特许经营管理、社会参与管理和宣传推介等职责,负责协调与地方的关系。地方政府行使辖区(包括国家公园)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职责。 2.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用途统一监管,研究确定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资产确权登记范围,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上,对园区内各类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加快建立祁连山地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合理确定草原和林地范围,着力解决林权证、草原证“一地两证”问题。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编制祁连山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科学评估国家公园资源、资产的价值,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落实勘界及功能分区划定。按照省上界定的祁连山国家公园四至范围,优化勘定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明确主要拐点及明显地标物的地理坐标。根据祁连山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敏感性和自然生态分布特征,立足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考虑祁连山生态保护和利用现状、原住居民生产生活需要,进一步摸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本底情况,科学划定功能分区,建立本底数据库。 4.抓好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落实。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在国家林业局、省公园办等单位指导支持下,根据国家总体规划和省上实施方案,结合祁连山保护实际,突出针对性、科学性,明确管控边界和措施,细化试点任务,筹划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储备,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主动申报项目计划,切实抓好落实。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对口省级部门做好省级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牵头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二)坚持保护优先,认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综合治理 按照国家公园的功能定位,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保护和自然恢复,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提升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功能。 1.加强祁连山生态系统保护和自然恢复。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原真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生态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及水源涵养功能各要素,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避免采取大规模人工干预措施,加强退化草地治理、天然林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实行更加严格的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有效缓解草场过载压力。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循环能力。 2.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落实河长制要求,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植被综合盖度,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实现有序休养生息。落实《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中批复我市实施的各项建设内容,对森林湿地草原实施抢救性整体保护,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改善。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围绕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域,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将天然灌木林划定为公益林,保护天然乔灌草复合植被,提高植被综合盖度。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有效保护。打通野生动物栖息地之间的廊道,根据野生动物生存繁衍与扩散的生物学特征与生态需求,撤除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网围栏,引导牧民撤除或改造草场围栏。在交通隧道上方恢复植被,确保廊道有效可用。新建工程要严格遵照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要求,充分考虑野生动物通行需要,通过修建高架桥等方式确保动物通道畅通有效。 (三)坚持和谐共生,促进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 坚持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民生改善相结合,实施生态富民工程,推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1.鼓励居民参与公园建设管理。按照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的要求,探索改革现有生态建设和管护体制,将现有草原、湿地、林地管护岗位统一归并为生态管护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周边居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试点区域内河流水源地、林地、草地、湿地、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实行统一管护,落实日常巡护制度。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管护作用,按规定设立相应社会服务公益岗位,支持周边居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生态体验、环境教育服务以及生态保护工程劳务、生态监测等工作,使其在参与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管理中获益。 2.全面落实禁牧限牧政策,切实保障农牧民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置“林草一地两证”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甘肃省草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科学划定禁牧区和限牧区。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做好牲畜退出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采取得力措施,帮助退出禁牧限牧区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确保他们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靠的生活保障。在禁牧区严格落实禁牧措施,限牧区通过新建圈舍、租赁圈舍等方式,发展舍饲养殖,严禁超载过牧。通过自然修复和人工干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禁牧限牧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开发严格管控,建立健全有序退出机制 深入落实祁连山生态保护整改方案,清理关停违法违规项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资源开发管控和退出有效机制。 1.切实做好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规定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全面彻底做好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排查试点区域内现有矿产资源、水电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逐一核查梳理、科学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对违法违规项目坚决予以清理整治。对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水电开发项目提出退出或整改等处置方案,分门别类、细致做好思想和教育引导工作。对实验区民生建设和旅游、参观等活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整改工作要求落实整改责任。 2.着力强化开发利用监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对祁连山地区按照禁止开发区域实施严格管控。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引导试点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项目向重点开发区域和产业园区转移。国家公园范围内严禁新批新建矿产资源、水电等开发项目。强化动态监测和督查执法,将清理整治祁连山地区违法违规活动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持续跟踪督办,坚决落实到位。对新增加和扩大规模的项目,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强化日常巡护,严厉打击偷采、偷挖、盗猎等破坏自然资源行为。 3.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一矿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制定差别化退出办法,明确退出范围、时限、补偿标准、资金来源等具体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财政支持,稳妥有序推动试点区域内矿产资源和水电开发等企业关闭退出。多措并举,多方筹措资金,依法依规积极推进处置补偿工作。对经严格研究论证后确需保留的水电开发企业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项目运行。对与国家公园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开发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快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强化资金保障,加大争取力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公众参与国家公园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1.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借鉴扶贫攻坚资金整合的经验,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各类资金,加大向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倾斜力度。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拓宽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完善对祁连山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完善基础设施、生态搬迁、生态廊道、科研监测、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安排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上给予更大的倾斜。努力争取对永昌县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项目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运用以奖代补、奖惩结合等手段,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与绩效考评结果相衔接的分配制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投资渠道,对国家公园建设以及为其提供支撑服务的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环保以及医疗救护、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把资金用到刀刃上。 2.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公益林管护,积极争取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奖励资金。争取加大对林业、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积极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技能培训、就业引导、转产扶持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推行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 3.加强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测网络体系,综合运用地面调查、遥感监测、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资源环境承载力、生物多样性等监测,并对典型生态系统、核心水源区进行重点监测。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开展生态系统结构演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自然资源资产、环境质量变化、珍稀濒危物种种群状况、水土流失情况、生态工程成效、生态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估,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撑。 4.鼓励引导公众参与。完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祁连山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机制。推进社会捐赠和志愿者服务制度,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吸收企业、公益组织和个人参与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建设与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认领承担生态恢复治理区块和项目,鼓励志愿者及其组织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将祁连山国家公园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林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推动策划宣传、创意设计、信息应用等服务外包,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平台、衍生产品等新兴领域建设。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引导公众参与,不断促进国家公园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5.积极开展环境教育。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创新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项目,把祁连山国家公园打造成自然生态体验区和环境教育展示平台,使公众在融入自然、享受自然过程中增强珍爱自然、保护自然意识。依托周边村镇、林场和牧场设立公共服务中心,根据环境容量确定访客承载数量,实现园内体验园外服务,尽可能减少人为活动对园区自然生态的干扰与影响。合理布局游憩体验线路,建设国家公园生态步道,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完善科普宣教设施设备,改善科研、教学实习基地条件。研究制定祁连山国家公园科普游憩管理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履行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落实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金昌市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市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负责我市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政府成立协调推进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协调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协调推进组负责与甘肃省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和协调推进组衔接沟通,研究提出相关落实方案和举措并督促落实,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落实我市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牵头单位根据本方案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求,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各配合单位做好相关支持配合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永昌县要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市直相关部门、永昌县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协调推进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密切与市直部门、其它有关地方的工作联系,加强与省林业厅的沟通衔接,确保我市体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要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和省上完成总结评估工作,认真分析试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形成体制试点系列成果资料,为国家公园及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积累经验,打下工作基础。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上下街接,抓好牵头任务落实;要加强同对口省级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省级部门对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永昌县也要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市直各相关部门、永昌县要各确定一名科级干部做为联系人,名单在2018年5月底前报协调推进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5—8313062)。 (三)完善法规制度。积极配合省法制、林业部门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指导下,从祁连山国家公园保护实际出发,严格执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相关规定和办法,在落实国家和省上生态环境管控、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科普、环境教育、社会参与等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祁连山国家公园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加强与相邻地市在管理办法和标准制定上的协调配合。试点工作突破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后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与军队有关单位的协调,统筹做好试点工作与军事设施建设保护。 (四)增强科技支撑。积极配合省科技、林业部门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和合作发展平台,为国家公园建设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积极转化应用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重大科技成果,争取实施生态保护重大科技专项,鼓励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国家公园各项科学技术工作,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的科技水平。充分发挥我市现有院校和科研机构人才作用,积极引进优秀人才,为国家公园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广泛宣传引导。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做好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解读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的内涵和改革方向,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通过在市属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以消息、侧记、综述、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从各个角度、不同侧面对祁连山国家公园进行全方位报道。要充分应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移动客户端、法人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手机台(报)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市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对祁连山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意识,形成群众主动保护、社会广泛参与、各方积极投入建设国家公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金昌市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 ? ? ? 2.重 点 任 务 分 工 信息来源: 市委发〔2018〕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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