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bet365娱乐场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昌市实行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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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金川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单位,金昌军分区,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金昌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bet365娱乐场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金昌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全市国家机关的普法工作,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促落实,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全社会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金昌、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大负责监督,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普法。 (二)条块结合,加强联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指导,形成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局面。 (三)融合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普法理念、机制和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创新实践推动全民普法和守法。 三、责任主体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行主体包括: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部分经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承担社会管理服务功能的机关、单位和组织。各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机关为主体责任单位,其他配合、协同执行机关为责任单位。对由多个部门或单位共同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由主体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其他责任单位予以配合。对于执法主体不明确、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综合性法律,由普法主管机关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社会整体效果。 四、主要任务 (一)细化工作责任。各主体部门要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普法联络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主体部门要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情况(附件2)及时报送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金昌市司法局)备案。 (三)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各主体部门要依据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详细梳理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任务清单,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各主体部门每年年初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工作重点,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年内应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情况(附件3),于当年1月30日前报送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金昌市司法局)备案。 (四)落实学法制度。各主体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学法讲法用法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日常学习计划,针对执法司法所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法内容,指定授课领导,主动承担授课任务,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开展以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学习研讨以及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形式的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并把学法用法情况(附件4)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金昌市司法局)备案,作为年度领导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五)完善普法机制。各主体单位要坚持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注重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司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建立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要以“法律八进”和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等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六)开展法治宣传。各主体部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时间节点,根据全市“法治宣传月月行”活动部署(附件5),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七)加强法律培训。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司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考试考核,严格持证上岗,适应“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八)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相关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普法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建立落实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普法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二)广泛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要在人群集中场所播放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法治宣传广场、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整合普法资源,组建普法网络集群,建立普法师资、教材课件等资源库,建设普法平台和阵地,推动优质普法资源共享。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区司法局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对涉及多部门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绩效考评奖励机制,建立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要注重总结普法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好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水平。 信息来源: 市委办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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