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信访局“网上信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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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真诚欢迎您通过“金昌市网上信访系统”向我们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为了方便“网上信访”,请您首先应当了解和掌握进行“网上信访”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通过“网上信访”栏目,向我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主要包括: 1.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意见; 2.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批评、建议、意见; 3.依法应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处理的投诉请求; 4.依照《信访条例》,其它可以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不受理范围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请你以其它方式或者直接向其它有关单位提出: 1.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按有关法定程序已终结的信访事项。 三、基本要求 1.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不得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的言论; 3.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内容; 4.不得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公民隐私的内容; 5.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办理程序 我局将按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转送、交办您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事项,并督促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认真处理、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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